移民和国籍法INA的203(b)(1)(A)分段的第(iii)条给出了审批杰出人才的最后一个条件:(iii) 外国人来美后可预期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。法条原文是:(iii) the alien's entry into theUnited States will substantially benefit prospectively the United States.无论是在移民和国籍...
在《移民法和程序》(Immigration Law and Procedure)这一专著中,对"预期实质性利益美国”这一条解释如下:(e)对美国的实质性利益。对于外国人进入美国”预期会实质性利益美国”是法规中最宽泛的要求。显然,实质性利益美国包括任何方面,任何利益或需求都算...... 可以公平地假设,如果外国人在其具备杰出(或特殊)能力的范围内工作都会以某种方式实质性利益美国并通过这条考核...
我们在一封拒绝信里,看到审核者这样说: “请记住,虽然此移民类别不需要提供雇佣信,但仍是基于工作雇佣的移民类别,要求你寻求进入美国后继续在你的专业领域工作。移民和国籍法案 203(b)(l)(A)(iii) 条 也正是因为你是 “凭借这样的工作”,预期你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。法律和规章都没有指出雇佣必须是全职工作,但基于业余爱好性质的最短工作时间的雇佣关系,仅为你主要收入带来附带性收入的工...
国家利益豁免(National Intrest Waiver,简称NIW)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 EB-2中的一个特殊移民类别。EB-2是针对在艺术、科学、商业领域工作,拥有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(Exceptional Ability )且能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的人士所设置的。与EB1A要求的“杰出能力”(Outstanding Ability)不同,EB2所要求的“特殊能力”是指能够形成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