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同时提交不同类别申请问:美国移民法具体操作规定中,对同时提交EB-1A和EB-2 NIW的申请有何规定? EB-1A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和EB2国家利益豁免(NIW)申请的要求不完全相同,因此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准备也不尽相同。但是,EB-1A和NIW却都可以不依靠雇主自我申请。 并没有法律禁止申请人提交多个移民类别的申请文件。所以你可以同时提交EB-1A和EB2的NIW。许多人也正是这样做的以增加他们的获批机率。 如果同时提交EB-1A和EB-2 的呈请,你可以自己作为呈请人(Petitioner)提交,如果有雇主,当人也可以通过雇主提交。重要的是,要分开提交I-140申请表格和所需申请费,不要在同一个I-140申请表格上勾画多个类别。 当然,也要分别准备不同要求方面的支持文件,虽然有70%需要的文件会相同。 下一篇领域和专业范围的界定分析
文章分类:
常见问答
|